李辉 联系电话:0553-5975052
工 作 职 责
一、负责全院治安管理工作,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障教学、科研、生活场所、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
二、了解熟悉师生员工思想动态和学校治安情况,做好各类治安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及时上报重要事件和案件信息。
三、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对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治安灾害事故的自我防范能力。
四、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
五、负责保安队伍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加强值班、巡逻制度的检查落实。
六、负责学校组织的各类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
七、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校内的各类治安、刑事案件。
八、负责校园内的交通管理,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校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九、负责学院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十、负责学院消防器材的购置、配发、维修、保养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认真贯彻《消防法》,制定全校防火计划,落实全院防火安全工作。
十二、积极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火安全意识;建立健全群众性消防组织,负责义务消防队的队伍建设及消防培训。
十三、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加强防火重点部位的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十四、负责校内防火重点部位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防火规章制度。
十五、负责组织师生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及时追查火灾原因。
十六、做好校园综合治理工作。
十七、完成处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