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校园内机动车辆行使及停放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内机动车辆行使及停放暂行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 2009年4月9日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校园内机动车辆行使及停放暂行管理规定 为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治安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对校园机动车辆进出及停放作如下规定。 一、车辆进出 1、进入校内教职工的私家车和长期为学院服务的车辆凭学院保卫处统一制发的车辆通行证进出校园。 2、车辆通行证每年由学院保卫部门进行一次换证年检,时间为每年的4月中旬。办理换证年检手续时车主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辆年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院教职工办证时免收工本费,长期为学院服务的车辆收取工本费30元/车/年。 3、凡未在保卫部门领取车辆通行证或逾期年检的车辆,视同临时进出校门车辆。 4、除部队、公安、消防、救护以及事先由职能部门申请来校的贵宾车辆外,其他临时来校会客、办事和运送货物的车辆,应服从门卫的检查登记,并与相关单位和人员联系后,换证进入校园。出租汽车和“摩的”禁止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除外)。 5、运送货物出校门的车辆,需出示有关单位证明,经门卫检查核实后方可出校。 6、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严禁鸣笛,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7、特殊期间车辆进出另行规定。 二、车辆停放 1、进入校园的车辆均应有序停放在学院设置的停车位置内(白线内)。 2、非指定位置不准停车。严禁在学校主干道两侧、消防通道、室内走廊、楼梯底下等处停车。 3、遇有大型活动和特殊情况的停车位置另行规定。 三、违章处理 1、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保卫人员有权予以劝阻、纠正和制止,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2、对违章车辆的处理方式主要采取登记、告知、公示、通报批评或罚款等方式予以处理,直至追究其经济与法律责任。 3、对初次违章的,视情予以登记、告知或公示等。 4、对两次以上违章的,视情给予通报批评或罚款50元至100元等处罚。 5、对导致事故发生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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