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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作者:时间:2022-12-30点击数: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突发事件

总体应急预案

第一部分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健全我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我校保障校园安全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我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和谐健康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教育厅相关预案和有关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特修订《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及所属各教学单位、各部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危及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或影响学校乃至社会稳定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发生过程和学校特点,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六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涉及学校的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2、事故灾害。包括学校楼宇、礼堂场馆食堂、宿舍内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溺水事故,各类大型群体活动及军训、实习、参观等集体活动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等能源供应事故,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引起的中毒、爆炸、危险品泄漏污染等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以及其他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安全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涉及学校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卫生和食物中毒,生活饮用水污染,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群体性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治安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涉外突发事件,以及其他可能会引发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5、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针对校园网络和信息系统发生的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信息内容安全事件、设备设施故障和灾害性事件等。

6、教育考试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考试机构)在学校组织实施的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以及在学校举行的各类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评卷组织管理等环节出现的试卷(答卷)安全保密事件、违规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中出现群体舞弊、阻碍考试、网络有害信息等影响考试及社会稳定的其他突发事件。

上述各类突发事件有时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事件有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突出重点,统筹应对。凡涉及跨校或本省区域的,依据有关预案处置。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事件的性质、规模、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分级标准是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具体级别划分由各专项应急预案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分类确定。

五、工作原则

1、落实责任,积极预防

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是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政齐抓共管,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各教学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始终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把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问题,立足防范,努力把不安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2、统一领导,快速处置

学校要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以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为核心的处置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全面负责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系统联动,群防群控

建立健全学校与各教学单位各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发生突发事件后,领导小组成员、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充分依靠和发挥应急指挥机构及队伍的作用,形成各教学单位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全方位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局面,确保预防、监测、预警、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和正确应对。

4、科学规范,依法处置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应急管理水平,更好地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处理突发事件,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依法开展工作,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必要时可请求公安、司法等部门介入和援助。

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

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保障措施。在物资、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6、把握主动,正确引导

宣传部门要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增强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按职责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六、应急预案体系

     1、学校总体应急预案

学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的应急预案体系。

2、学校教学单位各部门在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根据学校总体应急预案的精神和要求,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

3、具体工作应急预案

针对某个时段、某项具体工作或举办大型赛事重大文体活动等,主管、牵头或主办单位制定应急预案。

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适时修订、完善。

第二部分  组织体系

一、领导小组

学校党委和行政是本校范围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领导指挥机构。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

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是: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部署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对校内发生的突发事件,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部署各有关机构和部门迅速依法处置校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维护学校安全与稳定。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校党委(校长、外事)办公室主任兼任,保卫处、学生处宣传部信息中心、教务处、后勤保障处负责人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承担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在处理突发事件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各类突发事件指挥部的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是: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负责应急管理各有关机构、部门的综合协调,负责与校外有关机构联络;负责上传下达和校内外信息传递,收集、整理动态信息并及时汇总,提出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对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向领导提出对策建议;协助领导小组做好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的有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调动应急力量;指导应急宣传教育、应急演练、队伍培训等应急体系建设;组织修订《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推动应急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三、现场指挥部

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成立下列指挥部,负责突发事件的现场指挥处置。各指挥部职责是:

1、决定是否启动相关预案;

2、负责指挥处置本类突发事件;

3、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以及与其他类别突发事件的联系,决定实施处置方案;

4、决定信息报送的标准、内容以及请求上级指示、援助等事项;

5、决定对外发布信息的口径和时间、方式等;

6、总结经验、教训,调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事件指挥部

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事件指挥部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任总指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相关工作由校长办公室协调。

(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指挥部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指挥部由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任总指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后勤保障处,相关工作由后勤保障处协调。

(三)社会安全突发事件指挥部

社会安全突发事件指挥部由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任总指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保卫处,相关工作由保卫处、学生处协调。

(四)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指挥部

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指挥部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任总指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信息中心,相关工作由信息中心协调。

(五)考试安全突发事件指挥部

考试安全突发事件指挥部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总指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相关工作由教务处协调。

四、工作小组

为有效、迅速应对校内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下设六个专项工作组。接到突发事件指令后,迅速赶到现场,听候现场指挥部调动。

1、信息联络与宣传组

工作组设在党委宣传部,日常工作由宣传部承担。组长由宣传部部长担任。主要职责是:广泛收集校内外、国内外有关安全和稳定的信息,对一些有预警性和背景性的信息及时整理形成报告上报校领导,供领导决策参考;负责校内指挥命令上传和下达;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包括校园网及广播微信微博公众号、橱窗等)积极开展正面宣传活动;负责敏感时期校内媒体的监控工作;负责与校外媒体联系,统一对外媒体接待及宣传口径;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联系,沟通信息或请求援助。

2、教育疏导组

工作组设在学生处,日常工作由学生处承担。组长由学生处处长担任,其他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一支政治上过硬、思想上合格的学工干部、辅导员和学生干部队伍;及时了解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和引发事端的原因,掌握深层次、预警性信息;事件发生时,及时有效地做好师生员工的教育和疏导工作;协助信息联络与宣传组做好突发事件期间的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

3、治安保卫组

工作组设在保卫处,组长由保卫处处长担任。主要职责是:突发事件的现场控制,人员疏散,校内交通管制;落实重点要害部位安全措施;维护学校治安秩序,防止各类破坏活动;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调查事故。

4、后勤保障组

工作组设在后勤保障处,组长由后勤保障处处长担任主要职责是:提供车辆、电力、通讯、食宿等有关条件,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建立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保障突发事件时期的后勤供给。

5、外事工作组

工作组设在校外事办公室,组长由办公室主任担任。主要职责是:收集掌握涉外方面的动态信息,对有关学校安全稳定的信息及时上报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期间与外籍人员有关的事宜,保持与政府外事部门、有关国家驻华外交机构的联系。

6、医疗救治组

工作组设在后勤保障处,组长由校后勤保障处处长担任主要人员由校医院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医疗救治工作;做好传染病人的疫情报告、隔离消毒等相关工作;负责与校外医疗机构的联系。

五、各教学单位、各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机构

教学单位、各部门成立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由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任组长,设信息员一名。各教学单位、各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平时接受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处理突发事件时接受校领导小组指挥部指挥,并配合各职能工作组开展工作。

教学单位、各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职责:(1)落实维护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2)广泛开展安全防范与维护稳定的宣传教育活动;(3)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教育疏导工作;(4)收集有关安全稳定的信息,发现影响安全稳定的因素及时向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5)负责处置本单位内部发生的一般性突发事件,全力配合学校妥善处置本预案所列各类突发事件。

 

第三部分 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

1、学校要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及责任人,并限期整改;加强各类突发事件风险隐患评估及日常管理,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定期检查、监控,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重大隐患和一些影响大、师生反映强烈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立即研究采取治本措施,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必要时,要立即向地方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做好防范、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

2、各教学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安全第一”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配合职能部门落实对重点人员和重点部位的控制措施,注意发现、收集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稳定的信息,及时报告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采取预防措施,有效预防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经常对各教学单位、各部门的上述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不合格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二、预警

1、确定预警级别

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学校要依托有关主管部门或专业机构,组织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突发事件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级别;或根据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级别执行,按照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其预警级别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Ⅰ级为最高级别。

2、发布预警信息

学校根据分析评估的结果,或有关主管部门发布预警信息的要求,按有关规定立即以适宜的方式发布预警信息,同时向地方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报告和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可通过广播、手机、网络信息、警报器等或组织人员逐个通知等方式进行。

3、采取预警措施

发布预警信息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类分级原则,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及时按有关规定发布与师生员工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以及可能受到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和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报请地方政府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校舍、教学设备以及交通、通信、网络、水电气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或波及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防止衍生危害。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解除预警警报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立即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第四部分   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

1、信息报送原则

(1)快速:最先发现突发事件的单位或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构报告。发生I级突发事件,可直接向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报告,学校要在第一时间向地方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学校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根据事态的进展,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误报、漏报、瞒报。

2、信息报送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和相关指挥部,通知各职能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地保持密切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对重大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按领导小组意见,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和地方政府等。

3、信息报告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员、规模、影响范围、信息来源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的反应;

5)事态现状、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二、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力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前期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同时迅速向地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三、应急准备

1、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应急反应机制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人员培训,定期开展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实践技能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

2、做好应对学校各类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四、应急预案启动和应急响应

1、特别重大事件(I级)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事件(I级)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省教育厅和地方政府。

2、重大事件(II级)应急响应

重大事件(II级)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省教育厅和地方政府。

3、较大事件(III级)应急响应

较大事件(III级)发生后,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并请示领导小组是否启动本预案,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省教育厅和地方政府。

4、一般事件(IV级)应急响应

一般事件(IV级)发生后,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并请示领导小组是否启动本预案,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五、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快速响应、指挥有力、措施果断,各工作组要在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快速、准确、高效的工作机制。

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和指挥部要立即进入运转状态,指挥部和总值班室设在保卫处报警中心(监控中心电话:5975110),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指挥部工作。各职能工作组立即到位,并保持通讯联络顺畅、快捷,按事件的性质、规模、范围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紧急情况需外部协助的立即向有关部门电话求助(火灾“119”、人员伤亡“120”、重大案件“110”)。必要时可通过校内网络、广播等传媒播报。在事件处置过程中,要与上级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六、信息发布

1、学校在处置突发事件时,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牢固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控制的主动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相应的后续发布工作,正确引导校园和校园舆论。必要时由学校新闻发言人向公众或媒体公布重大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

2、有关事件详情和应急处置措施等相关权威信息,要根据突发事件涉及或波及的范围和影响程度等情况,通过有关媒介发布。

3、信息发布的形式由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组织授权,不得接受记者采访。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其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第五部分   事后恢复

一、善后处置

对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学校要根据遭受的损失和应急处置、救援工作中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的资金、物资等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必要时组织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根据善后处置的需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等工作,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

对于社会安全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教育考试安全事件,学校要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落实整改措施,依法追究并查处相关责任人,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同时要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对突发事件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二、调查评估

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和特点,学校要配合相关专业机构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事件以及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制改进措施,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及时向地方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报告。

三、恢复重建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应急处置过后,学校应当尽快制定恢复重建规划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需要地方政府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支持的,及时提出尽快协助修复被损的校舍、教学设施以及交通、通信、网络、水电气等公共设施的请求。

第六部分 应急保障

一、宣传教育

学校要通过课堂教学、培训、宣传手册、专题讲座、安全展览、板报专栏、网络、QQ、微信公众号、广播等生动活泼的形式与途径,广泛宣传应急救助和处置的知识和技能、各类安全防护与应急避险常识,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不断提高妥善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组织对各教学单位、各部门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指导。

二、应急演练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可以预见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和师生员工,对相关应急预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演练。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逃生避险和应急反应能力,以及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特别是每学期要至少组织一次针对火灾或地震等灾害事故的应急演练,并根据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应急预案。

三、队伍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建突发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预备队主要由学生处、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宣传部、信息中心、教务处等部门人员组成。要建立健全应急预备队保障制度,为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应急预备队要适时组织联合培训、演练,提高协同应急的能力,同时要加强学校应急能力建设,动员广大师生员工以及学生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形成群防群治体系。

四、经费保障

学校应将突发事件应急经费列入学校统一财政预算,并保证应急资金充足,保障日常宣传、培训、演练、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工作。财务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督与评估。

五、物资保障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建立处置突发事件救援设施的物资储备,完善储备保障制度,保障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充足。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资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

六、信息保障

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第七部分  责任与奖惩

一、表彰奖励

学校对高度重视应急工作,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体系建设,在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测、预警、发现、报告、处置、救援等环节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

二、责任追究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在应急救援、预警、处置、救援以及恢复重建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给予相应的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相应处罚;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部分  

一、学校及所属各教学单位、各部门应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附件部分包含六类具体应急处置预案和组织指挥体系结构图

三、本预案由学校制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修订,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附件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四: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五: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六: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组织指挥体系结构图

 

 

 

 

 

 

 

 

 

 

 

 

 

附件一: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1、本预案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2、本预案适用于我校范围内发生的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本预案所称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对社会安全和稳定造成较大影响甚至破坏的事件或事端。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机理和发生过程,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一些类型:

1)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

2)学生聚众滋事(罢课、罢餐、集会游行)事件;

3)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

4)学生打架或群殴、暴力伤害等恶性事件;

5)学生发生持刀、持枪抢劫和劫持人质等重大事件;

6)学生重大失窃事件;

7)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溺水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

8)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

9)学生发生食物中毒或群体性流行疾病事件;

10)学生心理疾病事件;

11)其他影响校园和社会安全稳定的学生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1、特别重大事件(I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件。

1)事件影响恶劣,社会高度关注,新闻媒体和网络普遍报道和传播,师生情绪出现连锁反应。

2)校内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等行为,引发不同地区连锁反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3)聚集人员对抗性特征突出,发生大规模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

4)发生在学校内的500人以上的,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冲突、械斗等群体性事件

5)校内发生的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受伤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绑架、劫持人质和投入危险物质等重大刑事案件。

6)事件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甚至瘫痪,师生反应十分强烈。

7)事件政治影响恶劣,威胁国家安全,影响国家国际形象,破坏民族安定团结等。

8)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特别重大事件对待的事件。

2、重大事件(II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事件。

1)师生手机短信、校园网上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

2)事件的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程度高,引起新闻媒体和网络普遍反应。

3)发生在学校内的1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或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冲突、械斗等群体性事件。

4)校内发生的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3人及以上、10人以下受伤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绑架、劫持人质和投入危险物质等刑事案件。

5)事件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存在明显过激行为,师生反应强烈。

6)学校出现涉及境内外宗教组织背景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动,或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群体性事件。

7)学校已经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连锁反应,或造成了较严重的危害和损失,事态仍可能进一步扩大和升级的群体性事件。

8)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重大事件对待的事件。

3、较大事件(III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事件。

1)单个突发事件形成群体性反应,存在过激行为,事态有扩大趋势,可能引发连锁反应。

(2)事件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社会关注程度较高,引起新闻媒体和网络反应。

3)单个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明显过激言论,网上出现串联和煽动性信息。

4)发生在学校内的3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群体性事件

5)事件对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

6)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较大事件对待的事件.   

4、一般事件(IV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事件。

1)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件呈萌芽状态,社会影响和关注程度不高。

2)单个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出现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

3)事件处于可控范围,师生情绪平稳,学校秩序正常。

4)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一般事件对待的事件。

对一些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理,不受上述标准限制。要根据事件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三、信息报告 

1、信息报告

1)学生发生突发事件后,知情人(学生信息员)应立即向辅导员、班主任报告,辅导员、班主任应第一时间向所在院党政领导报告,再由学院党政领导向学校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2)学生发生突发事件后,学校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根据事件的等级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或组织相关工作组开展处置工作,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3)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2、信息发布

1)突发事件有关信息发布由党委宣传部牵头负责,由学校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发布信息。

2)负责事件处置的有关单位及时、准确、客观地将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发至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党委宣传部,党委宣传部立即组织新闻通稿对外发布。根据事件的性质、等级,宣传部要主动了解、跟踪和掌握实际情况,较大及以上事件发生第一时间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相关应对措施等权威信息,并根据事态发展和事件处置情况做好相应的后续发布工作,正确引导校园和社会舆论。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谣言、传言,要迅速公开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3)新闻发布方式主要有:校园网主页、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发布新闻通稿,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报道,接受记者采访,授权新闻单位发布等。

4)坚持正确导向,积极引导舆论,掌握主导权,维护校园稳定;坚持公开透明,开放有序,尊重师生知情权,满足人们了解突发事件真相和处置情况的信息需求;依法开展突发事件新闻报道,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5)党委宣传部要组织专人负责突发事件舆情信息收集报送,要密切关注社会舆情,跟踪互联网动态,及时汇报反映。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1、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

1)知情人员应立即向110或120报警,并迅速实施救治;同时及时将情况向保卫处、学生处和当事人所在学院报告。

2)当事人所在学院和保卫处、学生处工作人员获悉情况后,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医院救治,保卫处并及时将情况报告给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3)当事人所在学院应适时将情况通知给学生家长,协商后续处理工作,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所在学院开展调查,必要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真相不明案件的侦破工作。

5)对自杀未遂的当事人,在其病情和精神状况稳定后,根据医疗部门意见,由所在学院配合其家长办理请假、休学或退学等相关手续,并负责将其送至医院或家中修养治疗,不得让当事人继续滞留学校,以免影响其心理康复或再次发生意外。

6)对当事人周围的同学,尤其是同寝室的人员,相关学院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安抚措施,避免产生其他方面的心理危机。

2、学生聚众滋事(罢课、罢餐、集会游行)事件

1)知情者应立即通知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辅导员第一时间报告当事人学院党政领导及保卫处、学生处、宣传部。辅导员(班主任)、当事人学院党政领导及保卫处、学生处、宣传部和相关部门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了解事件情况,控制事态,防止事态恶化和对其他学生造成不良影响,保卫处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相关部门和当事学院应迅速采取个别谈心、小型会议等多种方式为滋事者提供信访渠道,了解、掌握问题症结,依据校纪校规对问题的合理部分给予解决答复或上报研究解决,对聚众滋事行为提出严厉批评,对聚众滋事的组织者给予相应的处分,以有效化解矛盾,稳定学校正常秩序。

3)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要坚持实事求是和为学生服务的原则,综合各方情况,区分不同性质,全面、彻底解决问题,不留后患;对事态严重、影响恶劣的聚众滋事事件,要在处理解决的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  

1)发现学生突然去向不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向辅导员、班主任和当事学院党政领导报告。

2)辅导员、班主任或有关负责人获悉情况后,应迅速组织查找,努力查明去向;当事人学院应及时向学生处和保卫处报告。

3)在无法查明去向的情况下,学生处应在2个小时内将情况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协助当事学院通过多种形式、各种途径帮助寻找,保卫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备案,根据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示,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

4)经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同意,当事学院负责通知学生家长或亲属。

5)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协调有关部门和当事学院处理失踪学生的善后事宜。

4、学生打架或群殴、暴力伤害等恶性事件

1)发生学生打架或群殴、暴力伤害等恶性事件,受害者或其他知情人应立即向保卫处、学生处及当事学院报告,保卫处、学生处及当事学院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和学院党政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2)案发现场人员应发扬见义勇为精神和救死扶伤精神,积极采取措施救助受害者,及时帮助送往医院。

3)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后先设法控制局面,防止事态恶化,保卫处、学生处和当事学院相关人员将参与打架的学生带离现场,疏散参与围观学生。

4)保卫人员、案发现场人员和受害者应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5)保卫处要及时、全面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有关部门责任人应在当天组织和参与调查处理工作,不可延误时间,并于7个工作日内将情况调查清楚,向学校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6)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立即召开协调会议,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广泛收集信息,分析事件性质,做好受害学生救治和事件处理工作。

7)受害者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学生家长和亲属,并做好接待和安抚工作。

5、学生发生持刀、持枪抢劫和劫持人质等重大事件

1)校园内发生与学生有关的持刀、持枪抢劫和劫持人质等重大事件,受害者或其他知情人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同时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学生处和当事学院报告。

2)保卫处、学生处和当事学院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3)保卫处立即向校领导小组报告,要坚持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保卫力量进行妥善处置,避免造成受害当事人和其他人员的更大伤害,同时组织人员疏离,维持秩序。

4)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后要以公安人员为主,配合公安人员处置。

6、学生重大失窃事件

1)学生发生重大失窃案件,应在第一时间向保卫处或拨打110报案,同时将情况报告给辅导员或班主任。

2)辅导员或班主任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保护现场。

3)保卫处在接到学生或老师的报案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勘查;同时除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外,还应在2小时内将情况及时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

4)保卫处和当事学院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察和事件的调查工作。

7、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

1)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溺水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辅导员、班主任或其他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向当事学院党政领导汇报,同时赶赴现场进行营救或了解情况。

2)当事学院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并向学生处、保卫处、宣传部报告,保卫处及时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当事学院应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部门,做好对受伤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3)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根据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指示,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展开营救工作。

4)当事学院应做好受害者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及时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有关情况,领导小组成员应适时介入工作。

8、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

1)学生宿舍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开展灭火,并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同时立即向保卫处、学生处、后勤保障处和当事学院的辅导员、班主任和党政领导报告。

2)保卫处、学生处、后勤保障处和当事学院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灭火;同时立即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隔离电源。

3)学校保卫处应在2小时之内将情况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

4)保卫处和后勤保障处应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抢险灭火工作。

9、学生发生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事件

1)学生发生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事件,应立即拨打120、110,并迅速进行救治,同时报告辅导员或班主任。

2)辅导员或班主任应立即向当事学院党政领导报告,同时向学生处、后勤保障处、保卫处宣传部和当事学院报告,后勤保障处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3)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或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4)辅导员或班主任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情绪。

5)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2小时之内将情况报告当地有关部门,并由当事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配合卫生、公安等部门做好现场取样、侦破等工作。

五、事后恢复

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要及时做好事后恢复工作,恢复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1、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必要时,组织提供心理和司法援助。

2、协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

3、协助相关司法机关对突发事件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二: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订。

本预案适用于校内发生的事故灾难性事件的应急处理。

本预案所指事故灾难性事件,主要指学校发生的火灾、房屋倒塌等各类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供油等事故,化学危险品等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学校发生的各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等。

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我校实际情况,将事故灾难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I级一Ⅳ级。

1、特别重大事件(I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2、重大事件(II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3、较大事件(Ⅲ级):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4、一般事件(Ⅳ级):对师生员工个体造成了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

三、应急处置措施

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突发火灾事故,保卫处接到报警后,应迅速报告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

2)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和相关技术人员赶赴现场,扑灭早期起火;采取诸如切断电源、气源,抢救危险品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3)拨打“119”报警时,要讲清部位、着火现场情况,现场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时,要着重说明。报警后要派人引导消防、公安人员进入现场;指挥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消防队员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员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4)校医院立即到现场抢救伤病员并妥善安置。必要时拨打120请求社会医疗机构援助;

5)治安保卫组立即封锁现场各通道,加强警卫和巡逻,维护秩序,指挥引导人员疏散;转移重要财物,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6)后勤保障组确保供电、供水需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事故单位负责清点人员,事故中受伤人员要及时抢救;

7)疏散出来的物资应派人看护。凡是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均应谨慎处置,切实保证安全;

8)信息联络与宣传组应立即通过各种方式发布公告,提醒师生员工不要接近事故现场;同时控制好校内舆论,并做好舆论引导;

9)解决好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10)事故处理后,指挥部应成立调查组,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检查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必要时可请公安部门介入。 

2、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指挥部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第一时间赶赴一线,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情况严重时应立即向省委、省教育厅、公安、消防、武警等部门报告,请求援助;

2)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电源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3)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3、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处理办法

1)指挥部办公室应对校内水面进行普查和登记,并事先落实组建救援部门,配备专用救援设备,并进行训练和紧急救援演练;在校内水面附近醒目处立提醒注意安全的标志,并留下紧急求援电话;

2)学校发生水面冰面溺水事故,救援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校医院医生要立即赶赴现场救护;

3)指挥部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组织人员将溺水者营救出水,视情况对其进行人工呼吸和进行落水人员防冻伤等应急抢救处置;

4)对于冰面溺水事故,要科学处理,有组织地救助,避免因冰面大面积塌陷造成继发性伤亡。

4、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1)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及时排查拥挤踩踏事故隐患,坚决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2)学校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后,指挥部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省委、省教育厅和公安部门报告,并请求援助;

     3)指挥部和有关教学单位的负责同志,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政府支援帮助;

4)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5、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后,指挥部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省委、省教育厅报告的同时,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2)指挥部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3)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4)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6、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

1)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漏,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所在教学单位应及时向指挥部或校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

3)指挥部接报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携带必要的采样分析仪器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检验,迅速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难以辨别或情况严重时,要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请求援助;

4)初步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5)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由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6)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指挥部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并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

7)危险或危害排除后,指挥部应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8)指挥部应在1小时内向政府环保部门报告。

7、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校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指挥部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立即向公安交警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3)指挥部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涉及留学生的,要尽快按规定报告各级外事部门。

8、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指挥部和有关部门领导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抢救,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组织医院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4)指挥部和有关部门领导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和政府其它有关部门报告,积极争取支援帮助,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9、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指挥部办公室应针对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

2)各组织外出单位应完善通讯体系,外出团队出发前应给所在单位留下完备的联系方式,做好与所在单位的定期通讯联络工作,并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

3)事件发生时,外出团队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所在单位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4)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首先判断事件的性质,权衡事件的轻重,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协调好学校和事故一线两部分工作,积极开展救助;

5)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10、后勤保障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1)后勤保障部门要做好食堂、学生宿舍、教室等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和通讯保障部门的突发事件预防工作,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一旦发生大规模漏水、大范围停电、燃气泄漏、锅炉爆炸等恶性后勤保障事故时,后勤有关部门应立即将情况上报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挥事故处理或救援工作,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政府有关专业部门援助,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3)食堂、餐厅等饮食供应部门以及蓄水池供水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4)对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校医院工作人员到现场待命。发现煤气泄漏,应果断关掉明火和总气阀,并打开门窗通风;

5)对可能或已经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治安保卫组应立即封锁事故现场,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

6)信息联络与宣传组立即通过各种方式发布公告,提醒师生员工注意安全,不要接近事故现场,对大面积停电等不会造成人身伤害的事故,也要及时发布告示安抚人心;

7)事故处理后,要尽快调查事故的原因,总结经验和教训,对事故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11、学校发生的各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各教学单位、各部门根据具体生产工作情况,制定本单位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并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2)如发生突发安全事故,应本着控制事态发展、积极治病救人、努力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认真做好善后工作,保持稳定的原则处理所发生的各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3)发生事故单位应及时向指挥部或学校有关部门报告,指挥部和有关部门领导要亲临现场组织救援。

12、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指挥部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

2)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13、突发事故处理中的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1)发生灾难事故,指挥部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2)本着外事无小事的原则,凡是在事故灾难中涉及留学生人员的,应及时向政府外事部门报告;

     3)凡是发生人员伤亡的,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积极抢救伤病员,减少人员伤亡;

     4)所有灾难事故发生后,指挥部都要考虑可能引发继发性伤害问题,都要妥善处置,不要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化;

5)凡是需要对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饮水需要和因为跑水漏电可能引发继发性灾害的矛盾。

四、善后与恢复

1、一旦直接的应急任务和生命救护活动结束,应立即设立恢复中心,工作重点也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校领导或有关部门领导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鉴,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而导致事故发生,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作好事故案件侦破调查工作。

2、事件结束后,应加强有关预防措施。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对学校危房及其改造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控;关注校园周边安全状况,及时向政府反映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加强学生日常防灾、避灾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附件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适用于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本预案所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

1、发生在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集体性食物中毒;

2)传染病疫情;

3)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4)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人员死亡,或者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群体性不良反应;

5)环境污染等原因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

6)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健康的事件。

2、我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我校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部门发布)。

二、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实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

1)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2)发生在学校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及以上;

7)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5)因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5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员在5人以下

6)发生在学校的,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经区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鉴于高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大学生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一般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6、我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我校应在地方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信息报告与信息发布

1、信息报告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

责任报告单位: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责任报告人:后勤保障处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

      A.  初次报告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向校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健康安全工作组报告,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I级)或者重大(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可以直接报告省委应急处置工作组及卫生行政部门。

B.  进程报告

      I级和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指挥部应随时了解掌握事件发展、变化情况,并每天上报省委处置工作组。Ⅲ级和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指挥部应及时了解掌握事件发展变化情况,并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处置工作组。

C.  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处置工作组。

3)报告内容

      A. 初次报告内容

必报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造成伤害的人数;选报内容:事件初步性质、发生的可能原因等。

      B.进程报告内容:事件控制情况(丢失的有害物查找情况)、患病(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造成事故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C.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2、信息发布

1)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授权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2)学校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信息联络与宣传组把好信息发布关。

四、应急反应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1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省委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

      2、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应在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省委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

3、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如有死亡人员,应做好死亡人员的家属接待与安抚工作,并按照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4、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1)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或保卫处。

2)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组织校医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必要时打120求助;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并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与中毒或患病人员(特别是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积极配合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按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省委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五、分类工作措施

1、传染性疾病

1)开展专项业务学习,提高防治技术水平。后勤保障处针对不同对象举办培训讲座,传授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对卫生技术人员开展专项业务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传染性疾病的识别、治疗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疫情;

2)按照疾病诊断标准,及时发现、报告疫情。后勤保障处一旦发现符合诊断标准的传染病疑似病例或临床确诊病例,必须立即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区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隔离和应急救治处理,并由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核实诊断,采取进一步措施;

3)校内发生疫情时,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应立即根据初步疫情,决定采取措施隔离病人和与病人有密切接触的人员,疏散周围人员。后勤保障处及时调拨所需药品,做好可能发生重大疫情的应急准备;对发生疫情的场所应严格消毒,保持通风,并配合做好疫点或疫区内的隔离管理等工作。教育疏导组应做好防治该种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4)如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特大疫情,治安保卫组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学校各个出入口,严防校外传染源进入学校;在疫情特别严重时,应采取封校措施;

5)对确诊病人和疑似病人,由后勤保障处隔离治疗,必要时可将病人转入卫生部门指定收治医院治疗。在诊疗过程中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防护措施,防止医务人员感染。

2、重大食物中毒

1)接到人员中毒报警后,治安保卫组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并迅速报告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指挥部;

2)后勤保障处接到食物中毒报告后,应迅速对病人进行紧急救治,并立即向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指挥部及区疾病控制部门报告,危重病人需做好转院、转运的各项准备和处理工作;

3)立即保护、封锁现场,调查了解所投毒物或可能扩散的毒源的性质。后勤保障组迅速组织力量抢救人员,迅速检验、鉴定毒物,查找投毒地点,控制毒源;对于毒源有扩散可能的,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宣传,发现并控制含毒物品的扩散;同时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设备检修、消毒;如涉嫌人为破坏,应迅速报当地公安机关,组织力量查破案件。

3、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1)发现后迅速报告后勤保障处和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

2)后勤保障处迅速组织医务人员到现场诊治,信息联络与宣传组向区卫生部门报告情况,必要时请卫生部门派专家会诊或将发病师生转上级医院治疗;

3)如怀疑该疾病可能有传染性,治安保卫组应立即封锁现场,信息联络与宣传组迅速发布公告,提醒师生员工不要接近发病区域;

4)如涉嫌人为破坏,迅速报当地公安机关,组织力量查破案件。

六、善后与恢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指挥部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教学单位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4、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附件四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订。

本预案适用于校内发生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理。

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事件,主要指学校发生的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

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我校实际,及对学校教学产生的影响,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I级-Ⅲ级。

      1、I级事件:是指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2、II级事件:是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3、III级事件:是指对个体造成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三、应急处置措施

      1、应急反应:

1)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发布学校所属地区的自然灾害预报后,指挥部即可宣布学校进入预备应急期。

预备应急反应主要包括:

      A.根据政府统一部署,启动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B.按照政府的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C.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D.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生命线等工程的应急保护工作;

      E.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F.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对校园网络、宣传栏等公共信息交流场所进行24小时监控,及时删除或去除有害信息,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学校稳定。

2)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指挥部领导立即赶赴受灾现场第一线,组织抗灾救灾工作;同时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他们的援助。

      2、灾害发生后的主要应急措施

指挥部应做好如下工作:

     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织力量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调运救灾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必要时请求政府部门援助。

3)学校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尽快恢复被毁坏的校园道路和有关设施;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尽快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系统功能等,保证学校用电供应。必要时向交通部门、电信部门和电力主管部门请求援助。

4)粮食与食品物资供应,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学校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5)灾民安置,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6)维护学校治安,治安保卫组加强学校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学校治安。必要时请求公安、武警支援。

7)消防,指挥部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8)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 指挥部协助有关部门对校内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师生情绪,防治衍生灾害的发生。

9)灾害损失评估,信息联络与宣传组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10)应急资金,学校财务部门做好应急资金拨款准备。

11)宣传报道,信息联络与宣传组协助政府新闻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

12)涉外事务,外事工作组按有关规定做好对外国留学生救灾工作。

四、善后与恢复

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鉴,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而导致事故发生,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配合有关部门作好事故调查工作。

 

 

 

 

 

附件五:

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各部门、直属单位、各学院(部)(以下简称各单位)的网络安全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

按照《安徽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本预案所指网络安全事件是指由于人为原因、软硬件缺陷或故障、自然灾害等,对网络和信息系统或者其中的数据造成危害,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事件,可分为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设备设施故障、灾害性事件和其他事件。其中信息内容安全事件的应对,参照有关规定和办法。

二、事件分级

参照《安徽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事件分级规定,结合我校特点,以及网络安全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网络安全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重大网络安全事件、较大网络安全事件、一般网络安全事件。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Ⅰ级):

1)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重要信息系统(网站)遭受特别严重损失,造成系统大面积瘫痪,丧失业务处理能力,严重影响我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正常秩序。

2)网络病毒在全国教育系统或多省教育系统大面积爆发并严重影响我省教育系统。

3)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重要信息系统(网站)的重要敏感信息或关键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我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正常秩序构成特别严重威胁。

4)教育网省内大量用户无法正常上网,edu.cn域名的权威系统解析效率大幅下降。

5)其他对包括我省在内的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正常秩序构成特别严重威胁,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达到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为重大网络安全事件(Ⅱ级):

1)省教科网大量用户无法正常上网。

2)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核心业务信息系统(网站)遭受严重系统损失,造成系统长时间中断或局部瘫痪,业务处理能力受到重大影响

3)网络病毒在全省教育系统范围内大面积爆发。

4)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重要信息系统(网站)的重要敏感信息或关键数据发生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对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正常秩序构成严重威胁。

5)其他对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正常秩序构成严重威胁,造成严重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达到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为较大网络安全事件(Ⅲ级):

1)学校校园网大量用户无法正常上网。

2)学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重要信息系统(网站)遭受严重的系统损失,造成系统大面积瘫痪,丧失业务处理能力,对全校正常秩序构成严重威胁。

3)网络病毒在我省教育系统多个单位范围内广泛传播并严重影响到我校。

4)学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重要信息系统(网站)的敏感信息或关键数据发生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全校安全稳定和正常秩序构成严重威胁。

5)其他对我校安全稳定和正常秩序构成严重威胁,造成严重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达到较大网络安全事件的,为一般网络安全事件(Ⅳ级)

1)校园网部分区域大量用户无法正常上网。

2)学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重要信息系统(网站)遭受较大系统损失,造成系统中断,明显影响系统效率,业务处理能力受到严重影响,对全校正常秩序构成较严重威胁。

3)学校重要信息系统(网站)的数据发生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全校安全稳定和正常秩序构成较严重威胁。

4)网络病毒在学校范围内广泛传播。

5)其他对我校安全稳定和正常秩序构成较大威胁,造成较大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三、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密切协同。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网信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学校网络安全应急指挥工作,建立与安徽省教育厅、芜湖市网络安全职能部门、专业机构等多方参与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预防、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

2、分级管理、强化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对本单位网络安全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网络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事件处置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事件预防、预判、预警工作,加强应急支撑保障能力和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提高网络安全事件快速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抓早抓小,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严控网络安全事件风险和影响范围。

四、监测与预警

1 预警分级

建立学校网络安全事件预警制度。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我校网络安全事件预警等级分为四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分别对应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网络安全事件。

2、安全监测

1) 事件监测

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通过多种渠道接收、监测、发现已经发生的学校网络安全事件,将掌握的情况立即通知相关单位。

各单位对所建网络和信息系统(网站)的运行状况进行密切监测,一旦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应当立即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2)威胁监测

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组织对全校网络安全威胁进行监测,通过多种途径监测、汇聚漏洞、病毒、网络攻击等网络安全威胁信息。

各单位加强对本单位所建网络和信息系统(网站)的网络安全威胁及时进行处置和上报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

3 预警研判和发布

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对监测信息进行研判,对发生网络安全事件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认为需要立即采取防范措施的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认为可能发生网络安全事件的信息,立即向学校网信领导小组报告;认为可能发生较大及以上网络安全事件的信息,经学校网信领导小组批准后,立即向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报告。

各单位对监测信息进行研判,认为可能发生网络安全事件的信息,应立即向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报告。

红色预警和橙色预警由上级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发布。

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可根据监测研判情况,提出发布黄色预警和蓝色预警的建议,报学校网信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对达不到预警级别但又要发布警示信息的,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可发布风险提示信息。

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时限要求和发布机关等。

4、预警响应

1)红色预警响应和橙色预警响应

根据《安徽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精神,由上级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组织红色预警和橙色预警响应工作。

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根据上级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统一部署,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全校范围信息搜集工作,研究制定学校防范措施和应急工作方案,协调调度各种校内资源,做好校内各项准备工作。重要情况报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

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及有关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相关人员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信息中心技术支撑队伍进入待命状态,检查设备、软件工具等,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2) 黄色预警响应

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组织预警响应工作。联系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专家,研究制订防范措施和应急工作方案,协调调度各种所需资源,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有关单位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开展预警响应工作,做好风险评估、应急准备和风险控制工作。

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及时将事态发展情况报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

信息中心技术支撑队伍保持联络畅通,检查应急设备、软件工具等,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3)蓝色预警响应

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组织预警响应工作。联系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专家,研究制订防范措施和应急工作方案,协调调度所需资源。

有关单位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开展预警响应工作,做好风险评估、应急准备和风险控制工作。

信息中心技术支撑队伍保持联络畅通,检查应急设备、软件工具等,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5、预警解除

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根据上级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的通知,及时转发红色预警或橙色预警解除信息。

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解除黄色预警或蓝色预警,及时发布预警解除信息。

五、应急处置

1、初步处置

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专项应急预案,根据不同的事件类型和事件原因,采取科学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尽最大努力将影响降到最低,并注意保存网络攻击、网络入侵或网络病毒等证据。同时,应立即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组织研判,认定为网络安全事件的,须立即向学校网信领导小组报告;初判为较大及以上网络安全事件的,经学校网信领导小组批准后,立即向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报告。对于人为破坏活动,由学校保卫处确认后报当地公安机关。

2、应急响应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等四级,分别对应教育系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网络安全事件。I级为最高响应级别。

对于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Ⅰ级)、重大网络安全事件(Ⅱ级),由上级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统一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要求以上级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部署为准。

1)掌握事件动态

①跟踪事态发展。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与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保持联系,按要求将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和处置进展情况上报。

②检查影响范围。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立即了解学校网络和信息系统是否受到事件的涉及或影响,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省教育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

③及时汇报情况。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负责整理上述情况,及时向学校网信领导小组报告;相关重要事项经学校网信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向省教育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报告。

2)处置实施

①控制事态防止蔓延。根据事件发生原因,结合相应专项应急预案,采取各种技术措施、管控手段,最大限度阻止和控制事态蔓延

②消除隐患恢复系统。根据事件发生原因,结合相应专项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消除隐患,恢复业务连续性要求高的受破坏网络和信息系统。

③调查取证。在保留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开展问题定位和溯源追踪工作。积极配合当地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④信息发布。未经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批准,不得发布任何相关信息。

⑤协调外部支持。处置中需要技术及工作支持的,由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请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予以支持。

⑥次生事件处置。对于引发或可能引发其他安全事件的,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应及时按程序上报。在相关部门应急处置中,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发生较大网络安全事件(Ⅲ级),由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向学校网信领导小组提出启动Ⅲ级响应的建议,经批准后,启动Ⅲ级响应。

1)启动应急指挥。成立应急工作组,分管校领导与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主任为组长,信息中心负责人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应急工作组履行应急处置工作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的职责。

2)掌握事件动态。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整理、汇总相关信息,掌握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和处置进展情况,掌握全校网络和信息系统受到事件涉及或影响的情况,随时向学校网信领导小组和应急工作组报告相关重要事项。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及时形成《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事件情况报告》,经应急工作组同意后报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

3)实施处置工作。在应急工作组的领导下,事发单位根据专项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做好协调工作。

①控制事态防止蔓延。采取各种技术措施、管控手段,最大限度阻止和控制事态蔓延。

②消除隐患恢复系统。在保留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及时组织消除隐患,恢复遭受破坏的网络和信息系统。

③调查取证。在保留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开展问题定位和溯源追踪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④信息发布。学校宣传部根据实际,开展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未经批准,其他单位不得擅自发布相关信息。

⑤协调外部支持。应急处置过程中需要校外技术及工作支持的,由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根据实际,联系校外有关单位予以支持。

⑥次生事件处置。对于引发或可能引发其他安全事件的,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及时按程序上报。在相关部门应急处置中,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发生一般网络安全事件( Ⅳ级),由事发单位向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提出启动Ⅳ级响应的建议,经批准后,启动Ⅳ级响应。

1)启动应急指挥。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和事发单位联合组成应急工作组,履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协调的职责。

2)掌握事件动态。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整理、汇总相关信息,掌握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和处置进展情况,掌握全校网络和信息系统受到事件涉及或影响的情况,及时向学校网信领导小组报告相关重要事项。

3)实施处置工作。在应急工作组的领导下,事发单位根据专项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①控制事态防止蔓延。根据专项应急预案,采取各种技术措施、管控手段,最大限度阻止和控制事态蔓延。

②消除隐患恢复系统。根据专项应急预案,在保留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及时组织消除隐患,恢复遭受破坏的网络和信息系统。

③调查取证。在保留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开展问题定位和溯源追踪工作。事发单位应积极配合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和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④信息发布。学校宣传部根据实际,开展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未经批准,其他单位不得擅自发布相关信息。

⑤协调外部支持。处置中需要技术及工作支持的,由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根据实际,联系校外有关网络安全机构予以支持。

⑥次生事件处置。对于引发或可能引发其他安全事件的,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应及时按程序上报。在相关部门应急处置中,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3、应急结束

1)I级和Ⅱ级响应结束,以上级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部署为准。

2)Ⅲ级响应结束.经应急工作组批准报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同意后,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根据实际决定Ⅲ级响应的结束,并通报有关情况。

3)Ⅳ级响应结束,由事发单位完成应急处置后,报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同意后,根据实际决定Ⅳ级响应的结束。

六、调查与评估

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和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较大网络安全事件经学校网信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组织开展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工作,并将调查评估结果报学校网信领导小组后按程序报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

一般网络安全事件由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会同事发单位组织开展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工作。在每年的网络安全工作总结中向学校网信领导小组汇总报告一般网络安全事件调查评估结果。

网络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工作应在应急响应结束后5天内完成,应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等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填写《网络安全事件总结调查报告》。

七、预防工作

1、日常管理

各单位应做好网络安全事件日常预防工作,根据本预案制定完善本单位所建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配套的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应急操作流程。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做好网络安全检查、风险评估和容灾备份,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能力。

2 监测预警和通报

各单位应加强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通报,及时发现并处置安全威胁。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应全面掌握全校信息系统(网站)情况,建立全校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通报机制,并指导、监督各单位及时修复安全威胁,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提高发现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的能力。

3、应急演练

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针对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演练,每年年底前将本年度演练情况报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

4、宣传教育

学校将网络安全教育作为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突发网络安全事件预防和处置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应充分利用网络安全周等各种活动形式和微信公众号等传播媒介,开展网络安全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活动,提高在校师生的网络安全意识。

5、工作培训

各单位应加强网络安全特别是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学习,提高网络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的防范意识及安全技能。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每学期组织一次面向全校相关技术人员的网络安全培训。学校有关部门应将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知识列为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内容。

八、工作保障

1、机构和人员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应落实网络安全应急工作责任制,明确具体岗位和人员,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

2、技术支撑

学校信息中心作为全校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应加强网络安全技术队伍建设,做好网络安全事件的监测预警、预防防护、应急处置、应急技术支撑工作。

3、专家队伍

建立学校网络安全专家组,为全校网络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提供技术咨询和决策建议。

4、信息共享与应急合作

加强与周边高校、芜湖市网络安全职能部门、网络安全专业机构、行业学会(协会)等单位的合作,建立网络安全威胁的信息共享机制和网络安全事件的快速发现和协同处置机制。

附件六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适用于本校范围内发生的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本预案所指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是指在我校范围内发生的各类考试试卷内容泄密、试卷出题、制作、运输、监考、批改等环节中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

二、工作措施

1、考试安全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1)校内考试出现各种意外突发情况,应及时报告考试组织单位,重大问题立即上报学校考试安全突发事件指挥部并报告主管校长。属于学校权限内的问题由学校指挥部进行处理,涉及学校外问题的由学校与校外单位协调进行处理。

2)在学校承办的国家行政部门或专门考试机构举办或组织的各类考试中,按照该考试的有关意外突发情况的具体规定进行处理。

2、考试试卷出现泄密的应急处置

    1)某一科目一套试卷出现不同程度的泄密情况,要及时印制该科目另一套试卷,不改变考试时间和地点。如果由于试卷量大无法及时印制,指挥部办公室采取措施及时通知学生和监考教师具体的缓考时间及地点,另行安排考试。

2)某一科目两套试卷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泄密情况,学校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命题和印制工作.如果无法在已经确定的时间进行考试,应采取措施,及时通知学生和监考教师具体的缓考时间及地点,另行安排考试。

3)指挥部办公室及时调查和核实考试试卷泄密情况,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违反国家法律的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4)信息联络与宣传组立即严密监控校园网,如校园网上出现泄密试卷内容,立即取证、删除并上报指挥部处置,必要时请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处理。

5)在学校承办的国家行政部门或专门考试机构举办或组织的各类考试中,出现考试试卷出现不同程度的泄密情况时,应在第一时间报告该考试组织机构,井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参加考试的学生不同范围内出现某种疾病情况时的处置

1)参加考试的学生不同范围内出现某种疾病时,由校医院确认是否影响考试以及影响的程度,提出是否继续考试的建议和方案,报指挥部办公室和主管校长决策,由具体考试组织单位执行。

2)如果决定继续进行考试,应配备足够的医疗卫生人员在考场附近待命,并采取适当措施。涉及的公共卫生等其他方面信息报送问题,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3)如果决定不继续进行考试,应根据考试的性质另行安排考试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4、其他不可预料原因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时的处置

其他不可预料原因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时,由指挥部办公室确认,报指挥部领导和主管校长决策,由具体考试组织单位执行,根据考试的性质另行安排考试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拖。

5、对试卷命题、印刷、运输、批改等环节中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由组织者及时上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处置。

三、善后处理

      指挥部对考试安全突发事件,除在事发时按有关要求进行应急处置和上报外,还应对重大事件作总结报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应急处置中暴露的管理、协调等问题,改进和完善预案。指挥部办公室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七:

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组织指挥体系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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