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切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学校将根据灭火器的使用有效期(更换后的有效期2年)进行更换,对于损坏或配备不足的,进行重新配置。请各二级学院、处室近期内进行自查,并下载灭火器明细表进行填写,于2022年11月30日下班前将纸质稿和电子稿报保卫处机电邮。逾期不报,责任自负。
保卫处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