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为减少火灾损失,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为保障本预案的组织实施,由学院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组成灭火指挥部,下设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医疗救护组、现场物品抢救组。 灭火指挥部 总 指 挥: 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兼) 副总指挥: 防火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 成 员:防火安全委员会委员(兼) |
通讯联络组 组 长:学院办公室主任 组 员:办公室成员 灭火行动组 组 长:保卫处处长 成 员:保卫处成员、校卫队人员、发生火情单位人员及校内可调动的其他人员。 疏散引导组 组 长:保卫处治安科科长 成 员:发生火险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员、学生干部 救护组 组 长:医院院长 成员:医务室医生、护士、部分学生、车队。 现场物品抢救组 组 长:后勤保障处处长 组员:火灾单位人员及校内可调动人员 二.各行动组职责 (一)灭火指挥部职责 接警后,根据现场火情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调动各组行动,指挥火灾初期的扑救、人员疏散、伤员救护、物资抢救等;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的指挥行动,落实有关指令;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的灾后调查处理工作。 (二)通讯联络组职责 接到火警后,根据指挥部的指令,迅速通知各行动组成员集结到位;根据指挥部指令,报公安消防“火警119”请求支援灭火;随时传达指挥部下达的灭火行动指令,协调各行动组的行动;负责通知各有关单位;负责灭火所需人员、物资、物品、车辆等的调动;启动学院广播系统;引导消防部门的车辆、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三)灭火行动组职责 接到火警报告后,灭火行动组要在第一时间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校卫队、义务消防队员)等迅速赶赴现场,判明火场情况、确定起火部位、火势大小、蔓延速度,会同并指挥起火单位人员立即利用灭火器具扑救;依照火灾初起的处置程序进行灭火;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火势情况,为指挥部决策提供准确信息。 (四)疏散引导组职责 执行指挥部的疏散指令;赶赴火灾现场,按照预案疏散程序会同并指挥现场无关人员和群众进行有序疏散;观察火情,确定疏散方向和路线,明确被疏散人群的大体数量;指挥火灾发生单位做好疏散的组织工作,做到有序不乱。防止疏散过程中发生踩踏、挤伤事故;人群疏散撤离后,检查有否被遗漏人员;人群疏散后,封堵进楼入口,防止人员再次进楼拿取财物;向指挥部随时报告疏散执行情况和发生的异常情况;会同火灾发生单位清点疏散人员数量,并组织安排好临时安置场所 (五)救护组职责 对火灾中发生的伤亡人员实施救助;负责简单紧急包扎或抢救措施;负责与校外“120”等有关医院的救护联系;组织人员对伤亡人员的暂时安置与校外救治护送;统计伤亡数字和伤势情况,并向指挥部报告。 (六)现场抢救组职责 根据指挥部指令,组织人员抢救学校、个人财产;确定需要抢救的物资;调集人员,指挥火灾单位,确定抢救路线和物资临时存放处;确定人员对抢救的物资进行现场看护;做好抢救物品的统计和善后保管工作;火灾过后,做好烧毁物品的统计和损失估价工作;做好火灾起火点的现场保护,为查明起火原因提供条件。 三、火险火情处置程序 (一)报警接警 发生火灾后,发现单位要立即向学院保卫处报警,并说明着火地点、部位、火险情况。紧急情况,如火势难以控制,可立即报火警119。 保卫处接到报警后,根据火场情况,立即判明火险的性质(人为纵火、燃气火险、电路火险、爆炸火险、有毒气体火险、违章作业火险等),迅速组织灭火队员赶赴现场。同时向学院主管领导报告。 (二)初始火灾的扑救 扑灭初始火灾是减少火灾损失,杜绝火场致人伤亡的最重要一环。必须贯彻“速战速决和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及“先控制、后消灭”的基本原则。当发生火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就近取拿灭火器,同时呼喊报警以求他人增援,尽力控制火势,阻止蔓延并速报保卫处或学院领导。并依据不同性质初始火灾的情况进行相应处置。 1、电路起火:因电器造成超负荷或短路而引起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 2、燃气起火:应立即关闭燃气阀门切断气源。 3、有毒化学物品起火:扑救人员应先佩戴防毒器具,并组织人员疏散,同时迅速请求专业人员前来灭火,避免造成人员中毒伤亡。 4、爆炸物起火:应先用水流冷却着火油(气)罐,防止其他爆炸物受热破裂再次发生爆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伤亡。 5、其它原因引起的火灾,如电控室、微机室等起火,要使用专门配备的灭火器灭火。 (三)应急疏散 发生火灾后,初期扑救失败,当火势难以控制时,火灾现场单位、部门的负责人要迅速组织楼内人员从安全通道有序疏散,撤离火灾现场。人群比较集中的部位或场所发生火灾时,楼宇管理人员要按照各单位制定的疏散应急预案,迅速打开疏散通道,组织人员有序撤离火灾现场至安全地带。 现场指挥组成员,在火灾初始阶段,应准确判定火情,正确通报火灾情况,镇定地组织指挥疏散。要利用广播、喊话等形式,说明起火部位和火势严重程度;判定哪些部位的人员需要疏散,哪些部位是安全的;指挥利用哪条疏散通道到达最安全地带;减轻人们对火灾的恐惧,稳定情绪,维持疏散秩序。如人员较多,由于惊慌混乱而造成疏散通道和出入口堵塞时,要采取必要的手段强制疏导,或组织人员选择其它较安全的疏散通道进行疏散,防止出现拥挤、踩踏、盲目跳楼等伤亡事故。 对疏散出来的人员,要加强脱险后的管理,制止脱险者重返火场内抢救财物,必要时应在建筑物内外的关键部位配备警戒人员。 (四)火场救护 安全救护组赶赴火灾现场后,按照灭火指挥部的指令,就近组织对火灾伤员进行救护,根据人员伤情作出留置观察或转送医院。视情况与120救护联系,或报指挥部调派校内车辆。 现场物品抢救组在火灾扑灭后,根据指挥部的指令要维护起火点现状,以备公安消防部门查清起火原因和确定火灾责任,同时清理和清点过火物品和烧毁物品,以备评估火灾损失。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防火工作,加强预防、加强管理、加强检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杜绝和减少火灾的发生。 (二)人群比较集中的单位,如各公寓、食堂餐饮部门、超市、图书馆、教学楼、办公楼等管理部门要根据学院的«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应急预案,并报保卫处备案。各院(系)要成立相应的防火领导机构,并对各自使用的办公室、教室等部位明确防火责任人,加强日常防火工作。 (三)接到火警后,各行动组成员和有关单位人员必须迅速赶赴现场,并听从指挥部命令,做好灭火准备。 (四)当火灾发生后,要严格遵照灭火原则和程序进行灭火。火灾初期要尽速、尽力扑救,力争小火扑灭,防止蔓延成大火,减少损失。当火灾难以控制,威胁群众生命安全时,以救人为主,做好疏散工作,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五)日常有关部门要做好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一旦有火情时灭火器、消防水带、供水系统、安全通道、安全门等完好有效。 (六)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工作。各有关单位值班人员、工勤人员、 义务消防人员要坚持每日巡查制度,对火险火情要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及时报告。 (七)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保卫处及有关单位,要对广大师生员工坚持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要对特殊工种人员和有关工勤人员,做好防火常识和防火技能培训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火观念,树立“从我做起、人人防火”的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