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院治安管理,净化校园环境,维护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对校园内摆摊设点做出如下规定:一、学院教学区、家属区大门前两侧禁止任何人摆摊设点,学生生活区允许经有关部门同意的少量为学生服务的摊点。
二、擅自在学院内摆摊设点的,一经发现立即清除,对屡教不改或无理取闹的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
三、经批准在学生生活区为学生服务的摊点,必须自觉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否则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