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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部门工作制度

作者:时间:2020-09-21点击数: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保卫处   2020年8月制

 

   

 

 

一、保卫处组织结构————————————   2

二、保卫处工作职责————————————   3

三、保卫处治安巡查制度——————————   5

四、保卫处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7

五、保卫处值班制度————————————   9

六、保卫处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  10

七、保卫处档案材料管理制度————————  11

八、保卫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12

九、保卫处保密管理规定——————————  14

十、保卫处防暴器械管理使用办法——————  15

十一、保卫处电动巡逻车管理规定——————  17

 

保卫处组织结构

 

 

 

 

 

保卫处工作职责

保卫处是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承担学校安全管理、安全服务、安全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师生、加强管理、提高效能”的原则,以“维护校园稳定、建设平安校园”为目标,负责校园治安、交通、消防、校园秩序、户口管理、信息调研、安全宣传教育等日常管理工作,建设维护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履行对校内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服务职能,落实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完善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协助、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拟定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指导全校师生法律法规和安全形势宣传教育工作。

三、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及时处理校内发生的各类案件以及其它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的行为。

四、负责校内情报信息收集与汇报工作,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维护校园政治稳定。

五、负责学校公共区域安全防范工作,对在校内提供保障服务的各物业公司安保工作予以监管。

六、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好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与更新,指导检查各二级学院、处室消防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校师生集体户口、身份证和居住证等户政服务管理,掌握校内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八、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应急疏散演练,做好学校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

九、负责学校综合治理办公室日常工作,调解处置各类矛盾纠纷。

十、负责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在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督促、督查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归口管理的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十一、负责24小时对第二教学楼,第四教学楼进行楼宇巡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完成学想和上级组织交办的任务。

 

 

 

 

 

 

 

保卫处治安巡查制度

为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维护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和安定团结的局面,根据《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巡查人员要熟悉校内重点要害部位,各部门所在位置,学生宿舍楼的分布,公共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和使用方法等。

二、巡查人员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岗,严禁酒后上班、私自调班。

三、巡查人员在巡防期间要标志明显,举止文雅、多看多问,巡防到位,尤其是偏僻生疏地方更不能遗漏。

四、巡查期间要尽职尽责,一丝不苟地完成校区内治安巡查任务,及时发现重大治安、安全隐患。

五、巡查时一旦发现校园内发生抢劫、斗殴、伤害学生等恶性事件时,要采取郭丹措施,迅速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严禁在校园内豢养猫、狗等宠物;校园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遇到火灾事故时要通知带班领导后即刻赶到现场实施扑救;及时排除校园交通隐患,纠正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对未经批准的摆摊设点、广告张贴等要及时制止;重要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报告。

六、巡查时应严格安装规定的巡防线路、事件、目标进行巡查,时刻提高警惕,履行职责,按章办事,发现问题及时向带班人员汇报,并做好相关巡查记录。要做到熟练使用巡更棒巡更。

七、认真填写巡查记录,交接班做好相关工作衔接。

 

 

 

 

 

 

 

 

 

 

 

 

 

 

 

 

 

保卫处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理,把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经学校消防领导小组讨论特制定防火巡查制度如下:

一、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学校每个学期开学前后、重要节假日均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三、学校日常工作时间每日安排消防安全管理人进行一次防火巡查。

四、主要巡查内容包括:

1、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2、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3、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学校义务消防队及其他员工消防器材使用知识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门管理情况;办公室、宿舍、教室、仪器室、图书馆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巡查记录,并及时上报。

8、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五、学校消防安全巡查的任务及分工

1、学校平时巡查由消防维保人员进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校保卫人员负责监督检查。

2、各处室的消防安全检查由本处室的安全员或处室负责人负责;

3、办公室、实验室在下班前由本室人员进行巡查,关好门、窗和水、电源;

4、班级教室由楼宇的值班人员进行巡查,关好门、窗和水、电;

5、重大节日、寒暑假前由分管领导带队,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对全校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

6、重大活动开始前必须对活动场所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对用电负荷等进行核实,应急照明是否完好,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齐备,必须指定专人打开疏散门,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7、重点要害部门和二级学院实验室坚持每天有责任安全员下班前对本部门和二级学院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保卫处值班制度

一、保卫处值班应严格遵守学院和保卫处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尽职守,认真负责,做好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值班人员在进入岗位时,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三、值班人员要着装整齐、文明值勤、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四、禁止在值班期间饮酒,违反规定者按有关制度处理,引发其他问题者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出现案件应立即到达现场,及时妥善处理。重大问题要迅速报告处、校级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

六、值班人员要认真对门卫、巡逻队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消除安全隐患。

七、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值班期间发生的一般案、事件处理过程及结果记录完毕后,要及时向处领导汇报。

八、认真做好交接工作,上一班中没处理完的问题在交接班时要认真交代,以免耽误工作。

九、因值班人员失职造成学院损失或对案件、事件处理不力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保卫处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单位办公用品采购行为,加强办公用品管理,强化部门内控管理,节约办公经费开支,提高采购效率,规范流程,充分发挥办公用品的使用效能,更好地为行政工作服务,结合本部门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办公用品主要为:办公文具,书写工具、会议用品、收纳用品、装订用品、簿本册等,其他办公易耗品。

一、办公用品采购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按照先审批后购买的原则,由处办公室安排专人采购。

二、办公用品物品采购:由处办公室安排专人按计划进行采购。

三、所购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专人保管,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实行签领制度,谁领取谁保管、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

四、人员调动或离退休后应自觉交清个人经管使用的办公用品,不得私自占用或故意损毁。

五、因个人原因造成个人经管使用的办公用品丢失、损坏的,由经管使用人负责赔偿。

 

 

保卫处档案材料管理制度

为不断提高保卫工作档案管理水平,结合保卫处实际情况,制定档案材料管理制度。

一、保卫工作档案范围: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方案、会议记录、值班记录、检查记录、重点部位及要害部位材料、案件登记、询问笔录、值班安排等。各种请示、报告、招标合同,工作简报等文书材料

二、保卫工作档案的建立要与具体保卫工作同步进行,各项具体保卫工作都要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保存。

三、建立和完善治安、消防、政保等各种内保台帐,台帐填写要实事求是。

四、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忠于职守,遵守纪律。

五、档案材料严禁涂改、勾划。

六、档案材料要严格管理,加强防范,保证安全。

七、有关部门查阅、复制档案材料,需经保卫处处长批准。

八、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经保卫处处长批准,方可销毁。

九、 重要的档案材料每年集中交学院档案室。

保卫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资产隶属科室负责制、谁名下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学校固定资产不流失,规范本部门资产管理。做到帐卡相符,账物相符,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部门固定资产的分类

1、专业设备: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购置的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

2、一般设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与电器设备、文印电脑设备、家具用具等。

3、其他固定资产: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1、固定资产的购置。各科室填报信息和申请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后,由资产管理员负责统一上报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购置。

2、固定资产的登记、建账。经办人购置固定资产后,凭发票和清单到相关部门办理固定资产验收、登记,资产管理员根据固定资产登记资料,建立资产实物台账,并前往分管部门打印资产验收单。

3、固定资产的调配。因教职工调动或其他原因需进行内部调配,需报部门负责人后,由资产管理员核实无误,方可办理资产调拨、转交等手续工作,如固定资产已丢失或损坏,由资产管理员报请校资产管理部门处理。

4、固定资产的管理。为保全部门固定资产,避免流失、人为损毁,实行固定资产监护责任人制度。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即其监护责任人,即谁使用谁负责。固定资产监护责任人在调离工作单位(岗位)时,应到资产管理员处办理资产移交(变更)手续,在核实其监护责任保全无失并出具证明后,监护责任人持证明办理资产移交和调帐手续。

5、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及损失处理。固定资产每年清查盘点一次。在清点过程中,发现固定资产流失、损毁,如属于正常流失,资产监护人应出具书面说明,经部门领导签字,资产管理员报送。如属于过失责任造成的流失、损毁,应追究资产监护人的责任,要求其赔偿、恢复原状。固定资产的拨出、出售、报废。由资产管理员填写报废清单表格,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送国资处办理报废手续。

保卫处保密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2014版)、《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确定办法(试行)》及有关保密工作管理规定,为认真做好保卫处的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和学校秘密安全,结合学校和部门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增强保密意识,执行国家保密法,严守国家机密,遵守保密纪律。

二、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下发的文件和保密资料要由专人保管,传阅文件阅后要及时退还。

三、查阅有关案件材料,须经处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

四、对排查内控的重点人和查处的案件在特定的范围内,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泄露和外传。

五、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来校调查的有关情况要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不得对外扩散。

六、对废弃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下发的文件及保卫处形成的各种需要保密的公文、文字资料、学生卡片等要集中存放,定期统一按保密要求销毁,不得随意乱扔。

七、对需要查阅监控视频材料,须经处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并由专人查看视频录像,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将视频录像外传。

保卫处防暴器械管理使用办法

为加强校园管理,确保师生员工在校安全。保卫处按要求配置安保警用器械,为确保安保警用器械使用管理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安保人员使用的警用器械主要为学校根据教育局要求配置,包括警用钢叉、辣椒水、防暴头盔、长短警棍等警用器械。警用器械是安保人员执行公务和制止犯罪时的专用工具和武器。

二、所配警用器械只供当班安保人员执勤时携带和在紧急情况下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在使用警械对付犯罪分子过程中,当其失去反抗时应停止再次使用。

三、严禁将警械提供他人,无特殊情况或未经保卫处批准,严禁将警用器械带出。严禁用警械嬉戏打闹,严禁将警械交于他人玩耍。警用器械任何时候不得使用在师生员工身上。不得用于其它物体上,以防损坏。

四、执勤安保人员必须将警械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搁放或托他人代为保管,严禁丢失或损坏。

五、使用人员要爱护使用,如有非公损坏要予以赔偿,并追究行政责任。谁丢失、谁损坏,谁赔偿。

六、保安人员要定时、定点武装上岗。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要做好交接验收工作,确保其处于安全正常使用状态。    

七、对发生损坏和丢失的器材,使用人要有书面的报告材料,经学校审阅后根据情况酌情处理,并将报告存档备查。    

八、安保器材保管人员要定期核对器材,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保卫处汇报。    

九、器材如有机械故障,应及时上报学校说明情况并进行更换。    

十、以上制度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予以严肃处理。

 

 

 

 

 

 

 

 

 

 

 

 

 

 

 

保卫处电动巡逻车管理规定

为保障校园电动巡逻车车辆性能良好,状态稳定,保证值班、巡逻、出警等任务的完成,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值班巡逻车只能用于校内值班、巡逻、出警等任务。

二、值班巡逻车由指定的驾驶员进行驾驶、保养,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车辆。

三、巡逻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按规定路线行使(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四、禁止在教学楼、学生宿舍等人员流量大的地段超速行驶、鸣笛。

五、驾驶员要严格交接手续,交接时认真检查车辆状况,严禁超载。

六、严禁酒后驾驶车辆,严禁驾驶员私自出车及或擅自将车辆借与他人使用。

七、特殊情况用车,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八、因违章驾驶、操作不当导致车辆故障,损坏或造成交通事故者,后果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九、未经批准,严禁将巡逻车驶出校园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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